张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北县关于集中开展河道清理整治和补水蓄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8日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文号:张政办〔2020〕16号 索引号:000891544/2020-30200
张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北县关于集中开展河道清理整治和
补水蓄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张北县关于集中开展河道清理整治和补水蓄水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张北县集中开展河道清理整治
和补水蓄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河道补水蓄水能力,加快推进河道地下水回补,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根据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河道清理整治和补水蓄水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决定于2020年6月1日前,对我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6条河流开展清理整治,为抓好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河道清理整治和补水蓄水,切实提高我县河道行洪能力,加快推进河道地下水回补,实现我县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二、总体目标
即日起至2020年6月1日前,利用10天时间,对我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6条河流进行清理整治,有效解决问题排查不彻底、河道常态化管理不力、“四乱”问题(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整治不到位等问题;并通过体制机制建设,实现常态化巡查管护,加快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确保全县安全度汛。
三、重点任务。
各乡镇要按照清洁畅通河道、保障行洪安全的要求,利用汛前10天时间,集中开展河道清理整治。
(一)彻底清理垃圾。全面清理河道内各类垃圾、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等;清理打捞河湖水域水面垃圾、水体障碍物及沉淀垃圾。
(二)实施河道整治。集中开展主河槽清淤疏浚、砂坑整治和河滩规整,全面清除各类非法围堤围埝,阻碍河道行洪的林木、违法违规建筑物;清理整治擅自侵占河道,违法种植及养殖行为;清理河道两侧划定为禁养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等,形成通畅连贯、补蓄兼容的通道。
(三)打击非法采砂。严格河道采砂秩序,持续打击破坏河道、影响行洪的非法采砂行为。规范管理持证采砂场,强化采砂监督管理,严禁超深度、超范围、超时限开采;对越界超采、偷采盗采、乱堆乱弃等非法违规采砂场,依法予以处理。
(四)整治非法排污。对河道排污口进行拉网式排查,凡违法设置的,立即封堵取缔,严厉打击偷排、不达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设置排放不达标的排污口,限期进行整改;对确需保留的要抓紧补办手续,规范设置。
清理整治期间,各乡镇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工作落实(名单于5月25日17:00前报县河长办),并于每日17点前向县河长办上报清理整治任务完成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河道清理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具体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出专题安排部署,整合资源要素确保按时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县政府成立张北县河道清理整治工作专班(见附件1),协调解决河道清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乡镇整治工作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我县采取乡镇属地管理排查整治、县督查办联合各部门督查抽查的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推进河道清理整治。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拉出任务清单,逐项分解工作;要全面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样表附后)。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职,县级河长要逐条实地进行踏查,对照整治清理任务,做到问题即查即改;对辖区内河段,由乡镇级总河长带队,进行实地踏查,对照整治清理任务,边排查边整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确保按时保质整治到位。实行河道清理整治责任制,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谁核查谁负责”的要求,把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县督查办、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专门力量,采取跟进核查方式,强化督查调度,及时纠正河道清理整治组织不力、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严格督导问责。全县树立一盘棋思想,上下联动、合力攻坚,及时发现问题,督办整改、跟踪问效。在时间节点上不打折扣、在整治标准上不打折扣、在工作内容上不打折扣、在隐患清理上不打折扣、在严格执法上不打折扣。对在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推进不力、行动迟缓、应清未清、应治未治的单位或个人,及时约谈部门或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对弄虚作假、漏查瞒报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要结合集中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巡河巡查制度,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四乱”问题;实行常态化河湖突出问题排查制度,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即查即改、动态清零;完善联合执法制度,持续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 1.张北县河道清理整治工作专班
2.张北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集中清理整治台账
附件1
张北县河道清理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李鹏举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常 海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郝 俊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炜 县水务局局长
赵晨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有龙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 宽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张北分局局长
李文儒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志辉 张北镇政府镇长
王 伟 公会镇政府镇长
李 军 二台镇政府镇长
石 刚 大囫囵镇政府镇长
武占文 小二台镇政府镇长
赵永会 油篓沟镇政府镇长
靳功博 大河镇政府镇长
刘建军 馒头营乡政府乡长
刘建国 二泉井乡政府乡长
刘溢峰 单晶河乡政府乡长
李艳飞 海流图乡政府乡长
田 江 两面井乡政府乡长
张海鹏 大西湾乡政府乡长
牛建平 郝家营乡政府乡长
孙占青 白庙滩乡政府乡长
苑立飞 三号乡政府乡长
郭 伟 战海乡政府乡长
陶珍奇 台路沟乡政府副乡长(主持工作)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河长办(县水务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炜同志兼任。
附件2
张北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集中清理整治台账
报送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 联系方式: 报送日期:
河道名称: |
|||||||||||||||||
问题序号 |
位置 |
乡镇主要负责人 |
乡镇主管责任人 |
垃圾(立方米) |
弃土弃碴(立方米) |
影响行洪非法建筑物(平方米) |
非法采砂(件) |
采砂坑(场)整治(处) |
非法排污口(处) |
河槽清淤疏浚长度(公里) |
河滩规整长度(公里) |
是否整改完成(是/否) |
备注 |
||||
县 |
乡 |
村 |
经度 |
纬度 |
|||||||||||||
1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填表说明:1.此台账填报除生态补水河道以外其他河道问题排查及整治情况;
2.各乡镇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以河流为单位逐河逐类填报,新增问题逐河逐类增补;
3.有影响行洪非法建筑物的,须在备注列注明建筑物名称;
4.台账每日变化情况(如是否完成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变更等)涉及的数据列,请进行突出标识,必要时亦在备注列作出相关说明。